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死亡登記

  • 發布單位:龍潭區戶政事務所
  • 資料提供單位:民政局

死亡登記
溫馨叮嚀:
1.死亡(死亡宣告)登記得向任一戶政事務所辦理。
2.死亡宣告登記以聲請死亡宣告者或利害關係人為申請人。
3.國外死亡者,憑其死亡地之醫院出具死亡證明,須經我駐外使館處、代表處、辦事處或其他外交部授權機構驗證,如係外文證明文件應翻譯成中文經駐外單位驗證或經外交部複驗或法院、民間公證處公證。
4.大陸地區死亡之證明文件須經海基會驗證。
5.委託他人申辦者,請另攜 委託書、受委託人身分證、印章。
※本檢查表僅供一般登記狀況之死亡登記時,提供快速檢查應備文件是否齊全使用。倘有其他特殊情形,請電洽本所將有專人為您解說。本所服務電話:(03) 479-2394
應備證件:
1.死亡證明書或相驗屍體證明書,死亡宣告判決書。
2.申請人(配偶、親屬、戶長、同居人、經理殮葬之人、死亡者死亡時之房屋或土地管理人)國民身分證、印章
3.死亡者之身分證、戶口名簿,死亡者有配偶者,另檢附配偶國民身分證及最近2年內彩色相片1張(相片規格詳見國民身分證相片規格
4.委託書、受委託人身分證、印章(委託辦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