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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請門牌編釘(合法房屋)

  • 發布單位:龍潭區戶政事務所
  • 資料提供單位:民政局

申請門牌編釘(合法房屋)
溫馨叮嚀:
1.申請人:房屋起造人、房屋所有權人、房屋現住人、房屋管理人。
2.依法領有建造執照之新建房屋,應於主結構完成後一個月內申請編釘門牌。
※本檢查表僅供一般申請門牌編釘(合法房屋)時,提供快速檢查應備文件是否齊全使用。倘有其他特殊情形,請電洽本所將有專人為您解說。本所服務電話:(03) 479-2394
應備證件:
1.建物執照或房屋所有權狀正本
2.申請人國民身分證、印章
3.委託書、受委託人國民身分證、印章(委託申請)
4.建物各樓層之平面圖、位置圖
5.增編門牌另附工務局核可增編門牌之證明及建物使用執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