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換領國民身分證

  • 發布單位:龍潭區戶政事務所
  • 資料提供單位:民政局

換領國民身分證
溫馨叮嚀:
1.若舊證破損嚴重或致相片無法辨識者,則依補領方式辦理。
2.未滿14歲由法定代理人申請(未到之一方須附繳同意書)
3.已領新式身分證者,可委託他人辦理,應附繳委託書,受委託人身分證、印章,但更換相片換領者,應由本人親自為之。
※本檢查表僅供一般換領國民身分證時,提供快速檢查應備文件是否齊全使用。倘有其他特殊情形,請電洽本所將有專人為您解說。本所服務電話:(03) 479-2394
應備證件:
1.當事人身分證、印章
2.當事人最近2年內彩色相片1張(相片規格詳見國民身分證相片規格
3.法定代理人身分證、印章,父或母無法共同辦理時,加附他方未到場法定代理人之同意書(未滿14歲換領身分證者)
4.委託書、受委託人身分證、印章(委託申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