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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月一檔》機關檔案目錄彙送問題面面觀

  • 發布單位:龍潭區戶政事務所
  • 資料提供單位:民政局

機關檔案目錄彙送問題面面觀壹、檔案目錄彙送作業基礎概念
檔案目錄彙送是指各機關依國家發展委員會檔案管理局(簡稱檔案局)訂定之時程及規定,將前半年完成新增及更新之檔案電子目錄轉出,上傳至機關檔案管理資訊網(簡稱ONLINE)後,再彙整送交檔案局公布之事項。
貳、實務執行常見問題與做法說明
Q1:為何要做目錄彙送?
A1:辦理目錄彙送的原因如下:
1、落實法遵事項,提供各界便捷之檔案目錄查詢方式。
2、機關可透過目錄資訊,有效掌握管有檔案之現況。
3、政府資訊公開並滿足民眾知的權利,俾申請檔案應用。
Q2:如果有移轉、移交或銷毀檔案狀況,也是半年做一次目錄彙送嗎?
A2:如有移轉、移交或銷毀檔案狀況,當儘速辦理目錄更新後彙送作業,無需等待每半年規定之作業時程。
Q3:同一案卷內有機密檔案與一般檔案者,是否需辦理檔案目錄彙送?
A3:現行檔案目錄公布單元為案卷層級,同一案卷內含有部分案件列有機密等級,於案卷層級編目時,依機關檔案管理作業手冊第9章「編目」9.4.1.3第3目規定,其「密等及保存年限」欄位即應著錄該案卷內最高之機密等級,並依機密檔案管理辦法第5條規定,於目錄彙送作業時排除該案卷,不予彙送公布。

(資料來源:國家發展委員會檔案管理局-檔案樂活情報190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