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活動期間:110年7月1日至11月30日。二、 活動方式:桃園市納稅義務人(政府機關、公立學校、公營事業、公法人除外),於活動期間成功申請以電子郵件方式收受本市使用牌照稅、房屋稅或地價稅電子繳款書、轉帳通知者,每筆享有1次抽獎機會,每人限得1個獎項。三、 名單公布:結束後將由本局以電腦隨機抽出200元100名中獎名單,並於111年1月5日前公告於本局官網及FB粉絲專頁。